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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疯子

浩宇知道通过这次活动,班里的男生(除了浩宇)拧成了一根绳,团结得更加紧密了。他们是圆,浩宇是圆外那一点。而浩宇更加反感那个活动的组织者——被浩宇称为“疯子”的家伙。

“疯子”每天早上寝室里最早起床,点着蜡烛到教室看书是他的首创。晚上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还要挑灯夜读。浩宇敢说班里最用功,最不要命的拼命三郎就是他了。浩宇那时注重效率,所以有点鄙视这种学习方法。他高中以来一直和浩宇一个班,可是学习成绩一直还是浩宇好。

但是铁杵也能磨成针啊,他的学习成绩开始有了质的飞跃,并受到女班主任瞩目,北方来的英语老师(班主任)开始喜欢这个学生,然后给了他一个官当当,他自告奋勇组织了这么一次足球比赛。他自己体育课选的就是足球。

有一次,“疯子”的英语试卷没有找到。班主任竟然给他九十多分(满分150)参加排名。结果他排到浩宇前面去了。浩宇是十分的不服气啊。班主任也太过分了,简直有点助纣为虐的味道。明明知道疯子最弱的课就是英语,平时大部分考试连及格都考不到。

可是现实真让浩宇觉得残忍。高考“疯子”成为班里的黑马,第一次考了班里第一名,而且超出省重点线十多分。浩宇和他相差整整三十分。老天也偷偷帮他了吧。据说他的高考作文得了满分,因为他写了“非典”。

浩宇这才在日记中写道“浩宇还以为自己比疯子强。可是事实呢,高考他比浩宇成功,比浩宇的分数整整高出30分,平时哪有这种事情啊。人家还会题足球,浩宇会什么啊!”

跟汪源换座位的是王海,他成了文理分班后浩宇的第2个同桌。说起来,王海还有点帅的,大大的眼睛,黑黑的眼珠。给人的感觉是这家伙的眼睛特别明亮,特别有神。夏天的时候,他穿过蓝白相间的条纹衫。冬天的时候,穿过一件黄色的夹克。他是一个注重打扮的男生,又比较会穿衣服。毫无疑问,他是招浩宇喜欢的帅男生。

浩宇在日记中写道:王海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。浩宇身上没有的东西都能在他身上找到。能跟他同桌,浩宇真的很满足。这辈子浩宇只和这么一个自己会喜欢的人做过同桌。在家里,浩宇整天面对的是自己一个人。在学校却有那么多年轻的面孔。只有在学校,看着身边一张张年轻的面孔,浩宇才会意识到自己还是一个年轻人。面对王海,浩宇会感恩。

浩宇仔细观察过王海这个人,感觉他还蛮可爱蛮搞笑的。上课的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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