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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页

“不想为难自己了,”她说:“人不能一辈子畏畏缩缩,死也要死个明白。”

纪筝和叶璃一起靠着,仰头望天,沉默。

她失神地想,是从什么时候起,自己失去了这种勇敢呢?

或许这就是别人常说的成长,学会瞻前顾后,学会谨慎行事。

旁边有年轻的美国女孩子在放音乐,是纪筝初高中时最喜欢的乐队,放的是那一首《anythg 4 u》。

自由的,无拘无束的曲调与慵懒的男声,听起来像加州。

纪筝一开始想去的地方。

可一晃眼,她已经独自在伦敦生活了这么多年,伴随着日趋褪色的记忆,将自己活成谨慎刻板、优雅又冷漠的模样。

“走吧,”叶璃直起身:“我们要赶不上飞机了。”

“好。”纪筝笑起来,转身和她一起离开。

哪里有那么多的心心相印和巧合,她在帝国大厦磨蹭了那么久,也没能像文佳佳一样等到奇迹。

电影只是电影,纪筝初来伦敦时,曾兴致勃勃跑到片中神奇的査令十字街八十四号时,发现早已变成了一家快餐店。

也不算白跑,她进去坐下吃了吉士汉堡和一杯冰可乐。

两道长发飞扬的身影消失在旋梯之中,另一转角处,年轻的男人忽然皱了皱眉。

“周先生?”纽约合作公司的接待人见他神情不虞,止声:“是我方才说的有哪里不对吗?”

“抱歉,”周司惟回神,收回自己落到转角处的目光:“您继续。”

同一时刻,纪筝在坐上出租时,接到从国内打来的电话。

“姐。”

是纪辰打来的,要她回国。

车窗外各色人种穿梭而过,纪筝听着电话里的声音,心头忽然重重一松。

好像,她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,回去的理由。

交接完所有的工作,退租,和朋友一一道别,做完这一切后,已经是九月底。

这是她在伦敦的第六年,她熟悉并喜爱这座城市,在离开的这一天,不舍又轻松。

弗兰克斯来机场送她,给了她一个拥抱,声音压着浓浓的眷恋:“纪,你还会回来吗?”

纪筝给不出答案。

“希望你不会想念我,”弗兰克斯松开她:“如果有机会,我会去中国看你。”

和他最后一次挥手,纪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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