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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3节

她每次去图书馆都会经过篮球场,第一次见到凌昭,是他的篮球滚落在自己的脚边,不待她蹲下身去捡球,一只大手先她一步捡了起来。

她起身,一抬眼就看到凌昭穿着篮球服,手上戴着护腕,笑着和她说谢谢。

闫沁雯被他的笑容感染,笑着摇头,表示自己压根没帮上什么忙。

这时候场内的队友催促的声音传了过来:“凌昭,快点,捡个球怎么磨磨蹭蹭的。”

“赶紧的,等下时间不够了。”队友们满是催促的声音传来。

凌昭伸手把篮球扔了进去,语气带着笑意:“这就来。”说完他不忘和闫沁雯挥手告别。

闫沁雯的视线在他的背影上停留了一秒,当时脑子里第一个念头竟然是,他打篮球身上竟然没有讨厌的汗臭味。

高中的时候,闫沁雯的同桌是校篮球队的,经常打球,每次他回来,闫沁雯就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汗味。

大概那样的记忆太过深刻,所以在她脑海里便形成了这样的记忆,打篮球等于汗臭。

但刚才凌昭一身的清爽,她也没闻到让人讨厌的汗味,闫沁雯第一次产生疑惑,原来并不是每个打篮球的人都那样吗?

等到了图书馆以后,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轻易地记住了他的名字,凌昭,听起来好像还不错。

闫沁雯原本那天的事不过是一个小插曲,直到每次去图书馆的时候,她才发现,他好像每天都在那里打球。

这次和她去图书馆的还有宿舍的室友,看她的目光落在篮球场上,不由解释道:“他们是校篮球队的,很快要参加大学生联赛了。”

比起她,舍友显然知道得很多,拉着她的胳膊告诉她各种比赛的消息。

最后室友笑着道:“看到没,围在那边的女生,多半都是冲着凌昭来的。”

听到熟悉的名字,闫沁雯不由抬头,看向场上正在运球的人:“他很厉害吗?”

“你竟然不知道他?”舍友有些惊讶。

比起舍友的惊讶,闫沁雯倒是平静许多:“我该知道他吗?”

“也是,咱们雯雯可也是保送来的。”室友说完笑着告诉她,凌昭不仅篮球打的好,更重要的还是学霸,和她一样,是直接保送的。

室友的话让闫沁雯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,恰巧看到凌昭投了一个完美的三分球,周围传来一阵欢呼声。

室友注意到她的动作,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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